耶穌被釘十字架(英語:Crucifixion of Jesus),耶穌被逮捕後以十字架處死的事件,
發生在公元1世紀的猶太行省,在公元30到33年之間。
雖然歷史學家對這個事件的準確細節並沒有達成最後共識,
但這個事件在《聖經》中正統的《四福音》皆有描述,
在《新約書信》中也有提及,而且也被其他古代資料所證實,
除了基督徒的資料外,也被異教徒的史料所證實,學者多數認為這是一個真實歷史事件。
苦路(拉丁語:Via Crucis)今天是指基督宗教的一種模仿當年在耶路撒冷,
追念耶穌被釘上十字架過程重現的一項宗教活動,
天主教會稱之為「聖路善工」,主要進行於四旬期間。
17世紀時方濟會士聖良納(St. Leonard Of Port Maurice)開始宣揚拜苦路的敬禮,
最後在1731年教宗克勉十二世(Clement XII)確定14處地方為苦路地方和敬禮儀式,
已故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曾重編拜苦路內容,重編內容包括了紀念主的復活。
苦路的歷史
耶路撒冷苦路足跡位於舊城,14處足跡都是基督徒等,追思與朝聖之路,
歷史上是耶穌背上十字架,前往刑場遊街示眾受難的路程 。
最先是耶穌被鞭打的地方,然後他背負十字架遊街三次跌倒之處,
各地均有圓形紀念標記。沿途曲曲折折,上階梯會經過商業區,
道路多是無法通行汽車的小巷,最後行到一個山坡,是當年刑場,
公元四世紀開始建造了今天的聖墓教堂,
現在苦路的終點站就在聖墓教堂,是教徒到此朝聖的主要地點之一。
十四處苦路
*第一處:耶穌無罪而問死罪
「然後他們從蓋法那裡把耶穌解往總督府,」(若18:28)
現為耶路撒冷奧瑪莉亞中學(Omariya)附近,經常每星期五的下午,
聖方濟會的信徒,會集合在奧瑪莉亞中學的廣場,作紀念十字架之路的禮拜,
並沿耶穌的聖跡,逐處再走一趟。
*第二處:耶穌肩負十字重架
「那時,比拉多命人把耶穌帶去鞭打了。」(若19:1)「於是比拉多把耶穌交給他們去釘死。」(若19:16)
現為耶路撒冷判刑及鞭打禮拜堂,這兩座聖方濟會禮拜堂,部分座落在據說是昔日耶穌被判死刑的普華石路上。
*第三處:耶穌力盡首次跌倒
「是因為鼓舞我心靈的安慰者,已經離我遠去;」(哀1:16)
現為耶路撒冷愛華路(Ei-I-Wad)轉角有一波蘭禮拜堂,在禮拜堂大門的門楣上,
有達多蕭梭萁(Thaddeus Zielinsky)的藝術雕刻品,描述耶穌在十字架下跌倒。
*第四處:耶穌聖母苦街相遇
「一切過路的人啊!請你們細細觀察,看看有沒有痛苦能像我所受的痛苦?」(哀1:12)
耶穌遇見母親,圓形標記在街面牆上。
*第五處:耶穌傷重西滿代荷
「有一個基勒乃人西滿,是亞歷山大和魯富的父親,他從田間來,正路過那裡,他們就強迫他背耶穌的十字架。」
(谷15:21)圓形標記是在聖方濟教會教禮拜堂,在到各各他的斜路上。
*第六處:耶穌聖容永留帕上
「願上主的慈顏光照你,」(戶6:25)
現建了一個耶穌小修女院禮拜堂,聖韋洛尼加(Saint Veronica)的故居已修建好,以紀念她的義行。
*第七處:耶穌出城再次跌倒
「他們在一切苦難中,他也同受苦難。」(賽6:9)「他以自己的愛情和憐憫贖回了他們;」(依6:9)
圓形標記是在聖方濟教會教禮拜堂門上,根據傳統耶穌的處決判文是貼在這裡,故被稱為「審判的大門」。
*第八處:耶穌回頭驚醒婦女
「『耶路撒冷女子!你們不要哭我,但應哭你們自己及你們的子女,」(路23:28)
「如果對於青綠的樹木,他們還這樣做,對於枯槁的樹木,又將怎樣呢?』」(路23: 31)。
*第九處:耶穌上山三次跌倒
「我的天主,承行你的旨意為我所喜愛,」(詠40:9)
右下標誌是耶穌第三次跌倒的地方,遠處是聖墓大殿的圓屋頂及半圓形的後殿。
*第十處:耶穌刑前被剝衣服
「從腳掌直到頭頂已體無完膚,儘是創痍、傷痕和新的傷口;」(依1:6)
耶穌被剝去外衣的地方,沿著圖右的樓梯上去,可到達耶穌被剝去外衣禮拜堂。
*第十一處:耶穌手足被釘架上
「他們穿透了我的手腳,我竟能數清我的骨骼;」(詠22:17-18)
「到了一個名叫『髑髏』的地方,希伯來話叫『哥耳哥達』,他們就在那裡把他釘在十字架上,」
(若19: 18-19) 在聖墓大殿內,1938年用馬賽克的拉丁主壇標記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。
*第十二處:耶穌懸垂在二盜中
「耶穌大聲喊說:厄里、厄里,肋瑪撒巴黑塔尼!」就是說:「我的天主,我的天主!你為什麼舍棄了我?」
(瑪39:46) 目前也在聖墓大殿內,希臘祭壇是以東方風格裝飾,小副壇有一木像裝飾著。
*第十三處:耶穌死後卸下聖屍
「有一個人名叫若瑟,是一個議員,」(路23:50)「他也是耶穌的門徒。」(瑪27:57)
「他去見比拉多,要求耶穌的遺體。他把遺體卸下,」(路23:52-53) 耶穌從十字架上取下來。
放在膏抹石上面作安葬前的處理。耶穌的母親當時在那裡。
*第十四處:耶穌聖屍埋葬墳墓
「若瑟領了耶穌的遺體,就用潔白的殮布將他包好,安放在為自己於岩石間所鑿的新墓穴內;並把一塊大石頭滾到墓口,」
(瑪27:59-60) 也是耶穌復活的地方,並為基督信仰最神聖的所在。
以上14處足跡都是標誌著歷史上所記載耶穌受難的經歷。
有幸人生中有機會踏足這個歷史上的地方。
(鍾小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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